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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亚太地区劳动用工政策速递

2025年上半年亚太地区劳动用工政策速递封面

2025年上半年,亚太主要用工市场的政策变化有两条主线。一是工资、社保和家庭友好型休假进入新的执行阶段,二是就业公平、员工数据保护等立法加快推进。外籍招聘和公积金转移程序也有调整。对通过EOR配置海外团队的企业来说,这些变化不只影响人力成本,还涉及由谁判断员工资格、由谁完成法定申报、由谁保存合规记录。本文选取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及印度,回顾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公布或生效的重要政策。

01

一 新加坡 外籍人才门槛与家庭友好型休假同步调整

就业准证薪资门槛

自2025年1月1日起,就业准证新申请的最低合格月薪,一般行业由5,000新元提高至5,600新元,金融服务业由5,500新元提高至6,200新元。这是年轻申请人的起点,申请人年龄越大,要求越高。续签则自2026年1月1日起适用新门槛。该调整属于此前宣布、于2025年分阶段落地的措施。薪资达标并不意味着一定获批,还须通过综合评分。企业编制招聘预算时,应区分行业、申请人年龄以及新申请和续签。

陪产假与共享育儿假

自2025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父亲享有的政府支付陪产假增至四周,并改为强制性。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或收养的符合条件子女,父母可共享六周的新共享育儿假,2026年4月起增至十周。享受资格取决于子女的公民身份、父母的就业情况等条件。

职场公平立法

新加坡国会于2025年1月8日通过第一部职场公平法案,即《2025年职场公平法》。该法针对法定受保护特征建立反歧视规则,并要求企业设立申诉处理机制、禁止打击报复。争议解决机制由第二部法案另行规定,相关义务尚未生效。

02

二 马来西亚 最低工资分阶段实施 东马劳动保护进一步衔接

最低工资

《2024年最低工资令》规定的月最低工资1,700林吉特,自2025年2月1日起,先适用于雇用五名或以上员工的雇主,以及不论员工人数、从事法令所指专业活动的雇主。其余受规管雇主自8月1日起适用。家政雇员不在该令适用范围内。雇员不足5人的雇主,还须确认是否属于专业活动类别。EOR的员工人数按其全部雇员计算,不能以单个客户项目的人数为准。

沙巴和砂拉越劳动法令

沙巴、砂拉越劳动法令修订自2025年5月1日起主要生效。两地劳动保护制度进一步与半岛地区改革方向衔接,重要变化包括每周工时由48小时降至45小时、产假延长至98日,以及为符合条件的已婚男性雇员设置七日连续陪产假。适用范围也由月薪2,500林吉特及以下的员工扩大到全部员工。关于住宿标准的第IVA部分暂未生效。

03

三 越南 就业与个人数据保护完成立法 为2026年实施预留窗口

新就业法

越南国会于2025年6月16日通过第74/2025/QH15号《就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该法不取代现行《劳动法典》,主要规范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一定期限以上的劳动合同、名称不同但具有劳动关系实质的协议,以及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用工。外籍员工是否参保须另行判断。企业现阶段应梳理短期合同、兼职和其他名称的用工安排,为2026年起的参保做好准备。

个人数据保护法

第91/2025/QH15号《个人数据保护法》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其第25条专门涉及招聘及劳动关系中的个人数据处理,包括招聘数据的必要性、未录用候选人数据的删除,以及劳动关系终止后的数据处置,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用技术手段监测员工时,须事先告知员工。简历、背景调查、薪酬、健康和考勤数据,都应明确处理目的、访问权限和保存期限。

04

四 印度尼西亚 失业保障现金待遇提高 离职合规仍需独立处理

2025年2月7日公布并生效的第6号政府条例调整了失业保障计划。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按工资的60%领取现金待遇,最长六个月,此前为前三个月45%、后三个月25%。计发工资上限仍为每月500万印尼盾。缴费率同时由0.46%降至0.36%,雇主负担不增加。该计划只覆盖符合条件的印尼籍参保人员。企业在员工离职时,应准确处理参保记录、离职原因及申领配合材料。

05

五 泰国 最低工资继续按地区差异执行

泰国工资委员会第13号公告所确定的新最低工资,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按地区划分的日最低工资介于337至400泰铢。曼谷及周边5府为每日372泰铢,普吉、春武里、罗勇、北柳4府和苏梅岛为400泰铢。最低工资按员工实际工作地点确定,不能统一按总部所在地执行。

06

六 菲律宾 社保缴费调整与外籍就业审查并行

社保缴费

菲律宾社会保障署的2025年缴费表自1月起适用,缴费率提高至15%,最高月缴费工资档提高至35,000比索。缴费按工资档次计算,不是按实际工资直接乘以费率。雇主和员工的份额须按缴费表分别核算。采用净薪承诺或固定报价的EOR项目,应及时按合同调整成本。

外籍人员就业规则

菲律宾劳动与就业部于2025年1月21日发布2025年第248号部门令,2月10日起施行,更新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劳动力市场测试和豁免程序等规则。新规要求岗位信息须在官方就业平台发布,豁免人员须申领豁免证明,并新增经济需求测试和本地员工培训要求。

07

七 澳大利亚 故意少付工资的联邦刑事责任开始实施

2025年1月1日起,澳大利亚联邦公平工作制度下有关故意少付工资的刑事规定开始实施。新罪名只针对故意少付,因计算失误造成的少付不构成犯罪,但企业仍须补发工资,并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小型企业,监管机关同时推出自愿性工资合规守则。符合守则要求的企业,可就该罪名获得法定保护,但工资支付义务不受影响。

08

八 新西兰 认证雇主工作签证取消一般薪资中位数门槛

新西兰政府于2024年12月宣布、自2025年3月10日起实施,认证雇主工作签证不再普遍适用薪资中位数门槛,但仍须满足最低工资及相应岗位市场工资要求。移民局特别说明,已有签证的薪资条件不会随新政策自动降低。

09

九 日本 育儿及家庭照护支持进入第一阶段实施

依据2024年修法安排,日本自2025年4月1日起扩大子女护理等休假的范围,适用子女年龄延至小学三年级结束,并增加因传染病停课、入园及入学典礼、幼儿园毕业典礼等事由。申请免除约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的育儿员工范围,也由抚养未满三岁子女者扩大至抚养学龄前子女者。免除约定工时外劳动,与法定加班上限是两套规则。对提出家庭照护需求的劳动者,雇主还须履行个别告知和确认使用意向的义务。

10

十 韩国 陪产及生育支持权益扩大

2025年2月23日起,韩国生育和育儿支持修法的重要条款生效,包括配偶生育假由10日延至20日,不孕治疗假由每年3日增至6日,其中有薪部分由1日增至2日。符合双亲分别使用育儿休职、单亲或抚养特定残障子女等法定条件的人员,育儿休职最长期间由一年延至一年六个月。最长18个月的育儿休职须满足上述条件,休职期间的待遇主要由雇佣保险支付,并非由雇主支付全薪。

11

十一 印度 雇员公积金转移程序简化

2025年1月,印度雇员公积金组织简化公积金账户转移程序,多数情形下不再需要雇主审批。1月15日的通函按员工统一账号和身份资料的情况区分适用条件。4月25日,政府又宣布优化转移申请流程,转出地机构批准后可直接转入新账户,无须转入地机构再次审批。

本文为2025年上半年政策回顾,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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